案件當事人是一位外藉太太,她懷疑丈夫有外遇,但苦無證據,家人都不相信其丈夫有婚外情, 認爲太太多疑,丈夫是好好先生,只是工作忙,沒有時間陪她,經太太描敘其丈夫種種不尋常行徑後,搜証私家偵探覺得有可疑,與當是人經過討論和分析,太太假意回祖國二 星期,並買了機票,但太太一星期後回來,並授權搜証私家偵探在這星期對其丈夫進行跟蹤,最終把其丈夫與他的女下級通姦證據送到法庭,太太結果得到了事實的真相和較 高的贍養費.